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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广东五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母粒与降解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04 08:28:01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五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母粒与降解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五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母粒与降解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清远市连州市龙坪镇清远市连州市龙坪镇东村村委会东田冲村村口地段

建设单位

广东五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年产3万吨环保母粒,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项目扩建后,总占地面积为108974.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7998.35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环评机构

佛山市美鑫盈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无新增员工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
2.投料、混合粉尘采用“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混炼挤出、冷却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三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
3.采取对声源进行减振、消音和隔音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等措施,降低噪声。
4.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回购商处理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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